抽逃资金罪立案标准-郝恺宁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抽逃资金罪(也称为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这是一个涉及公司法与刑法的复杂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解答:

一、抽逃出资罪的定义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或企业中的其他特定工作人员,在公司成立后故意抽逃其已投入的资本,且该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造成严重后果,从而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及相关法律法规,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数额标准: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 经济损失标准:

    • 抽逃出资行为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 特殊情节标准:

    •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 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 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 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 其他后果严重或情节严重的情况:

    • 这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定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下,超过法定出资期限仍虚报注册资本,或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且达到一定数额和比例的;以及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公司的等情形。

三、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发起人、股东以及公司、企业中的其他工作人员(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逃避履行公司债务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目的。

  3. 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即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这包括但不限于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方式。

  4. 数额或情节要件:具体标准如上所述,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

四、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抽逃出资罪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对于单位犯罪,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五、建议

由于具体的法律解释和适用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且法律规定可能随着时间和立法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我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