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集体企业是否算工龄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后续的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解答:
首先,如果您在镇集体企业工作后,并未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那么您在镇集体企业的工作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您在该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的,但这通常只在该企业内部或特定情境下(如计算退休金、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时)具有实际意义。
其次,如果您从镇集体企业被招收到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那么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如浙劳薪〔1980〕21号文件),您的工龄是可以连续计算的。具体来说:
如果您是在1979年8月9日以前在城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之后从这些单位被招收到全民或县以上集体单位的,您的工龄可以从1979年8月9日(即浙革〔1979〕95号文件下达之日)起计算。
如果您是在1979年8月9日以后参加城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之后被招收到全民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您的工龄可以从您最后一次参加城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起连续计算。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破产,您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领取了经济补偿费用,但之后您又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了,那么您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与被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是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被录(聘)用单位再次领取经济补偿费用时,则只按被录(聘)用后的工作年限计算。
综上所述,镇集体企业的工作时间是否算工龄,主要取决于您后续的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您有具体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政策制定机构,以获取更准确、更权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