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虚开发票追究谁的责任-李永启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经济纠纷

关于公司虚开发票追究谁的责任这一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责任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解答:

一、责任人员分类及责任界定

公司虚开发票行为涉及的责任人员主要分为两大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法律代表,如果法定代表人知晓并默许、指示或参与决策虚开发票行为,那么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在会议上示意财务人员通过虚开发票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这样的行为一旦被发现,法定代表人将难辞其咎。
    •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如果其组织、策划或参与虚开发票活动,如为了粉饰财务报表而指使会计人员虚开发票,那么其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 经营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的经营负责人,如果为了公司业绩或个人利益安排员工虚开发票,同样会被认定为责任主体。例如,业务部门负责人要求财务部门配合虚开发票以虚构交易,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2.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直接操作发票开具和账务处理工作,如果其明知是虚开发票仍进行相关操作,如按照上级要求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开票人员:具体负责开具发票的岗位人员,如果违反规定开具虚假发票,如未核实业务真实性即随意开具发票,也将被追究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归属

  • 如果员工背着公司独自进行虚开发票行为,且公司对此毫不知情,那么主要责任由该员工承担。但公司如果因管理不善导致他人有机会虚开发票,公司也可能因未尽到管理职责而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 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综上所述,公司虚开发票行为的责任归属需综合考虑各责任人员的参与程度、职责范围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以确保法律责任的准确界定和承担。同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与培训,以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公司虚开发票的责任追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