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收缴凭证上通常有两处需要假币持有人签字,具体说明如下:
- 确认假币收缴事实处:在金融机构或相关部门对假币进行收缴时,会制作假币收缴凭证。其中一处签字位置是用于让假币持有人确认假币已被收缴这一事实。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签字意味着持有人知晓并认可假币被收缴的情况,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关于是否收缴假币的争议。
- 对收缴过程无异议处:另一处签字位置是让假币持有人表明对整个收缴过程没有异议。这包括对假币的鉴定结果、收缴程序等方面均无不同意见。通过签字,持有人对收缴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了确认,有助于保障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后续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程序的开展。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假币持有人拒绝签字,收缴人员应当在假币收缴凭证上注明“持有人拒绝签字”字样,并由两名以上收缴人员签字确认,以确保收缴凭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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