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后谁给赔偿金-吴育林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劳动纠纷

工伤评残后,赔偿金的支付主体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

当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时,工伤评残后的赔偿金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两部分支付:

  1.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 医疗费用与康复费用:包括工伤职工在指定医疗机构的治疗和康复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
    •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具体标准依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 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 伤残辅助器具费:因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 生活护理费: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支付不同比例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月数支付;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发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在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 五级、六级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

若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以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均须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全额支付。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因工死亡待遇等所有相关费用。

法律建议: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发生后,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确保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保留相关证据:在工伤处理过程中,职工应保留好所有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记录、费用单据、鉴定报告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 了解自身权益:职工应了解自己的工伤保险权益,包括赔偿项目、标准和支付主体等,以便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处理工伤赔偿问题时,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