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秦栋梁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供养亲属范围的规定,这是一个涉及工伤保险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供养亲属范围及其相关规定:

一、供养亲属的定义

供养亲属,指的是在职工因工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特定情形下,依靠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这些亲属在职工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二、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供养亲属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配偶:包括因工死亡职工的合法配偶。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认定为供养亲属。

  2. 子女:

    •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含遗腹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 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8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这些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被认定为供养亲属。
  3. 父母:

    •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 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者已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被认定为供养亲属。
  4. 兄弟姐妹:

    •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则他们可被认定为供养亲属。

三、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

要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除了上述亲属关系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4.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
  5. 其他符合特定情形的亲属,如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等。

四、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以下情形下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就业或参军的;
  3.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 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 死亡的;
  6. 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但刑满释放后仍符合领取资格的,可按规定标准继续享受)。

总结:

供养亲属范围的规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个因素的过程,既包括亲属关系的认定,也包括年龄、劳动能力等特定情形的判断。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因工死亡职工的家庭成员在失去主要经济支柱后能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界定和申请,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果您或您的亲属符合上述条件,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