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于晓雪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旨在为劳动者提供较为稳定的职业保障,同时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以下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特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时间的合同。这种合同不设定具体的存续期限,只要未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双方当事人就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其显著特征是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具有很强的稳定性,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二、订立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2. 法定强制订立: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若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这里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指不间断地工作十年及以上。
    • 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用人单位应在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予以满足。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等过错性辞退情形,以及非过错性辞退的特定情形(如患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等),且在续订劳动合同时提出或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视为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不可解除或终止。在符合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但需注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身无固定期限,这里的“期满”应理解为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等,此类合同仍然可以依法解除或终止。具体来说:

  •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定解除:包括用人单位可解除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和劳动者可解除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四、优势与意义

  1. 对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供了较为稳定的职业保障,减少了因劳动合同到期而面临的失业风险。这有助于劳动者更专注地投入工作,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经验,从而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

  2. 对用人单位:有利于培养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减少人员频繁流动带来的招聘、培训等成本。稳定的员工队伍也有助于企业保持业务连续性和竞争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五、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在工作中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避免出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以免导致合同被解除。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条款。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解除或终止的情形,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如果你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