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有编制吗-陈侃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是否有编制”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通常是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的。

从我了解到的信息来看,无论是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招聘的聘用制人员,其招聘公告中都明确指出了这一点。这些岗位虽然承担着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职责,但并不具备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的身份。

具体来说,这些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一般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五险一金”待遇,以及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他们的工资福利通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因素发放绩效奖金。

此外,这些岗位的招聘也遵循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来确保招聘到的人员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因此,虽然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没有编制,但他们在审判工作中同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