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超过35度劳动法怎么规定-覃向都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劳动纠纷

在气温超过35度时,劳动法主要从高温作业防护、高温津贴发放以及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对劳动者权益进行保护,具体规定如下:

  1. 高温作业防护:

    •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 当气温达到或超过35度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以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健康权。
  2. 高温津贴发放: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 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因此,不同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3. 工作时间安排:

    •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勤换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 对于特殊行业或岗位,如建筑、环卫、交通等,用人单位应制定具体的高温作业时间表,并严格执行,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额外建议:

  •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遮阳帽、太阳镜,涂抹防晒霜等,以减少高温对身体的伤害。
  •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健康监护,定期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应及时调整岗位。
  •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高温作业防护或未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