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二审终审制吗-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我国是否是二审终审制”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我国确实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

具体来说,当一起案件经过一审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如果当事人对这一判决结果不服,他们有权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通常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启动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并作出最终的判决。这个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一旦作出(或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且不能再就同一案件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认为终审判决存在错误,他们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再审。再审程序,也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专门用来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的。但再审并不是第一审、第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也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它只是在特定情况下为当事人提供的一种特殊救济途径。

此外,我国还存在一审终审的例外情况,这主要是为了在特定案件中节约司法资源。例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以调解书方式结案的案件以及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等,这些案件在经历一审后就直接拿到终审判决,不可再上诉启动二审。

综上所述,我国确实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但同时也存在一审终审的例外情况和再审的特殊救济途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