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什么时候缴纳-曾惠媛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诉讼费的缴纳时间及相关规定,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诉讼费的缴纳将执行新的规定。具体来说,诉讼费会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进行管理,并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范管理。

对于一审案件:

  1. 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会核算出应缴纳的诉讼费用。
  2. 随后,法院会出具《立案受理通知书》和《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并附上《江西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码》一并送达给当事人。
  3. 当事人需在收到这些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完成缴费,以避免影响诉讼进程。如果期满仍未预交,法院将按撤回申请处理。

对于上诉案件:

  1.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缴纳流程会稍有不同。首先,由一审法院提供相关信息。
  2. 然后,中院会生成缴款码,并通知上诉人进行缴费。

缴费渠道:

为了方便当事人缴费,提供了多种缴费渠道供选择:

  1. 可以通过支付宝的“赣服通”进行缴费。
  2. 也可以通过微信的“江西财政”进行缴费。
  3. 还可以选择各代理银行的网点或线上渠道进行缴费。如果缴款人的开户行不在代理银行范围内,或者代理银行未开通APP非税线上缴款服务,缴款人可以携带现金或现金支票等前往代理银行办理柜面缴款。

票据查询与打印:

缴费成功后,当事人可以查询或下载电子票据。具体方法有两种:一是通过“江西财政”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功能进行查询和打印;二是进入“江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过政务服务中的非税收缴系统进行查询和下载。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