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的范围-范海华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范围”,这通常指的是除了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之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取的其他政府信息。以下是对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详细解释:

一、依申请公开的基本原则

依申请公开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特定需求而进行的,它补充了主动公开的不足,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界定

  1. 非主动公开的信息:这主要包括那些不涉及公众普遍利益、不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因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原因而未被主动公开。

  2. 特定需求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他们在进行某项活动、研究或决策时所必需的。

三、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实践(以中国证监会和泸水市上江镇人民政府为例)

  1. 中国证监会:

    • 除了主动公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获取其他相关政府信息。
    • 申请方式包括现场申请、邮政寄送、网络申请等,且应填写《中国证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交。
  2. 泸水市上江镇人民政府: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该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
    • 申请时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尽可能准确、具体地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其他特征,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 申请可以通过当面申请、邮政寄送申请、传真申请等方式提出。

四、依申请公开的注意事项

  1. 申请内容的明确性: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尽可能明确、具体地描述所需政府信息,以便行政机关能够准确理解和查找。

  2. 申请方式的合法性: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申请方式提出申请,如现场申请、邮政寄送、网络申请等,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费用问题: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监督与救济

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他们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及其相关实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