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第一年签合同了后面没签算续签吗-翚飞溢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房产纠纷

核心结论:租房第一年签了合同,后面没签是否算续签,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双方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且无异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此时虽未签订书面续签合同,但法律上视为原合同延续(不定期租赁),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原合同执行。
    关键点:出租人需以“未提出异议”的行为表明同意续租,例如继续收取租金、允许承租人继续居住等。若出租人明确表示反对(如要求搬离、张贴通知等),则不构成续签。

  2. 若双方对租赁条件有变更(如租金、期限等)
    若后续租赁中,双方通过口头或实际行为变更了原合同内容(如提高租金、缩短或延长租期等),则原合同终止,形成新的不定期租赁关系。此时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新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风险提示:不定期租赁中,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通常为30日)。若未提前通知,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

  3. 若出租人或承租人主张未续签

    • 出租人主张:若出租人以“未续签合同”为由要求承租人搬离,需证明其曾明确反对续租(如书面通知、录音等)。若无法证明,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需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
    • 承租人主张:若承租人以“已形成不定期租赁”为由拒绝搬离,需提供证据证明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如租金支付记录、沟通记录等)。若证据不足,可能面临强制搬离风险。

建议:

  • 为避免纠纷,建议租赁期限届满前签订书面续签合同,明确租金、期限等条款。
  • 若未签订书面合同,保留租金支付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双方实际履行情况。
  • 若需解除租赁关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留存通知证据(如邮寄回执、短信截图等)。

如有具体纠纷或证据问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