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原文-田沃千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合同纠纷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原文内容较为丰富,以下为您概括并列举部分核心条款及要点:

一、合同编通则的核心原则

  1.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 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 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订立

  1. 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3. 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三、合同的效力

  1. 有效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四)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五)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3. 可撤销合同: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合同的履行

  1. 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 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 经济合理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五、合同的保全

  1. 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 撤销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 合同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 合同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七、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 清偿: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 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内容繁多,以上仅为部分核心条款及要点的概括。如需查阅完整原文,建议访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或相关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如果您在合同方面遇到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