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属于什么案由-李帅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纠纷在不同法律程序中的案由如下,劳动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维权路径:

一、劳动仲裁阶段:案由为“劳动报酬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实务操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产生纠纷时,首先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时案由统一表述为“劳动报酬争议”。这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适用于所有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工资纠纷。

示例:
小王在某公司工作3个月未发工资,他向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仲裁委立案时案由即登记为“劳动报酬争议”。

二、民事诉讼阶段:案由分两种情形

若劳动仲裁未解决纠纷,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此时案由需根据用工性质区分:

  1. 劳动关系下的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且对仲裁结果不服提起诉讼,案由为“劳动合同纠纷”项下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此类案件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法律依据:

  •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172条明确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列为劳动合同纠纷的子案由。
  • 《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均规定用人单位需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1. 劳务关系下的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劳务关系(如临时雇佣、退休返聘、个人承包等),且双方已就工资结算达成协议(如签署欠条),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案由为“劳务合同纠纷”。此类案件无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法律依据:

  • 《民法典》合同编调整劳务关系,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136条将“劳务合同纠纷”列为独立案由。

示例:
老张退休后被某企业返聘,企业拖欠其3个月劳务费并签署欠条。老张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案由为“劳务合同纠纷”。

三、刑事立案:案由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若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资,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通常为1万元以上),劳动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时案件性质转为刑事犯罪,案由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此类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可加付赔偿金。

示例:
某工厂老板在盈利情况下拖欠50名员工工资共计50万元,并转移财产逃匿。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履行,公安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

实务建议

  1. 证据收集:无论选择何种途径,劳动者均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欠条、沟通记录等证据。
  2. 程序选择:
    • 优先协商或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
    • 协商无果后,劳动关系纠纷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再起诉;
    • 劳务关系纠纷可直接起诉;
    • 涉嫌刑事犯罪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 时效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总结:拖欠工资的案由需根据用工性质、纠纷阶段及法律后果综合判断。劳动者应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最有效的维权路径,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