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入职一年才交公积金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在录用职工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这意味着,从您入职的那一刻起,单位就有义务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不是等到一年后才进行。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任何单位都必须全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的重要措施。
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或举报。管理中心将会对单位进行调查,并要求其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同时,您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