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72条原文-孙光州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原文为: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1. 立法目的:

    • 该法条旨在通过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确保劳动者在面临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时,能够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实现社会共济,分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2. 社会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与社会统筹:

    • 资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根据不同类型的保险(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确定其资金来源。例如,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政府财政补贴及基金投资收益;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 社会统筹:指在一定范围内统一筹划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以实现互助共济,提高基金的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例如,基本养老保险正逐步实现全国统筹,以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义务:

    • 用人单位的义务:
      • 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 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未履行缴费义务的,将面临责令改正、罚款等法律后果,甚至可能被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劳动者的义务:
      •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
      • 缴费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前提和基础,未按时缴费可能影响相关权益的享受。
  4. 法律后果与现实意义:

    • 法律后果:
      • 用人单位不履行参保缴费义务的,将受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
      • 劳动者拒绝参保或不缴费的,将影响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
    • 现实意义:
      • 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通过社会统筹,实现社会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 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该企业将面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和罚款等处罚。同时,如果员工因此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医疗保险报销、养老金领取等,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 作为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确保用人单位为自己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作为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避免法律风险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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