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确保每位员工都持有一份劳动合同,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与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双方需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以使其生效。更为关键的是,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意味着双方都应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权益保障权,确保他们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中,能够依据手中的劳动合同文本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法行为后果:
员工应对措施:
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一份劳动合同,但也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如劳动合同文本在签订过程中因故遗失或损坏等。然而,这些情况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等,以确保员工能够持有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
综上所述,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其法律责任,确保每位员工都持有一份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