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终结是什么意思-应志雄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行政纠纷

“案件终结”在法律语境下,通常指的是法院对某个案件的执行程序作出了最终的处理决定,使得该案件的执行状态达到一个终结的点。不过,具体来说,“案件终结”可能涉及几种不同的情形,主要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三种情形:

  1. 执行完毕:

    • 这是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过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 或者是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该协议也已经履行完毕。
    •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的事项已经全部得到满足,执行程序就此结束,对被执行人的所有限制措施也会全部解除。
  2. 终结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一些特定情形时,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 这些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追索特定费用案件的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且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终结执行后,当事人的申请执行权利消灭,不能再次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就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执行程序就此结束,以后不再恢复。
  3.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

    • 这是一种特殊的执行结案方式,通常发生在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情况下。
    • “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彻底终结,而是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新的财产线索,案件可以恢复执行。
    • 在“终本”后的五年内,法院还会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符合恢复条件的会及时恢复执行。

总结:

  • “案件终结”可能指的是执行完毕、终结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的任何一种情形。
  • 执行完毕是案件得到了完全的执行,所有执行事项都已满足。
  • 终结执行是特定情形下法院作出的最终处理决定,执行程序彻底结束。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则是暂时终结执行,但保留恢复执行的可能性。

希望这个解释能帮助您更清晰地理解“案件终结”的含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