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量刑标准-赵海洲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罪名,它主要打击的是那些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进而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针对这一罪行,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有明确的量刑规定,以下我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基本量刑标准

  1. 一般情节:

    • 如果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了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 这里的“妨害司法秩序”通常指的是无端挑起诉讼,导致司法机关多次审理或调查取证,大量耗费司法资源,甚至可能导致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
    •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可能指造成对方当事人因应诉而产生巨额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或者因错误判决而遭受生产经营困难、破产等严重后果。
  2. 情节严重:

    • 如果行为人的虚假诉讼行为情节严重,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更重处罚。
    • “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会综合考虑虚假诉讼行为对司法秩序的破坏程度、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大小等因素。

二、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

除了基本量刑标准外,以下情形也被明确认定为“情节严重”:

  • 导致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 造成义务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 致使义务人因虚假诉讼被采取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措施的。
  • 致使他人因虚假诉讼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处罚的。
  • 逃避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煽动、教唆他人实施虚假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导致司法机关作出错误裁判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等。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

如果单位犯虚假诉讼罪,那么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个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特殊情形的处理

  • 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行为,那么将从重处罚。
  • 如果虚假诉讼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等,那么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并从重处罚。

五、法律建议

面对虚假诉讼的潜在风险,我建议您在涉及民事纠纷时,务必秉持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使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如果您疑似遭遇虚假诉讼,应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以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