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国家实行9年义务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这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具体来说,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是法律对监护人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利的重要法律基础。
其次,如果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监护人将会受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批评教育,并被责令限期改正。如果监护人仍然拒不改正,那么根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监护人还可能会面临罚款的处罚。在极端情况下,如果监护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那么作出决定的单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不让孩子上学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的行为。
因此,作为监护人,必须依法保证孩子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也必须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总的来说,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行为,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利的责任和义务。如果遇到相关问题或疑虑,建议及时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