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掩饰隐瞒罪罪名呢-赵子龙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释:

一、构成要件

  1. 主体:

    •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单位也可构成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2. 主观方面:

    • 行为人必须明知所掩饰、隐瞒的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且出于故意。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不要求对上游犯罪的具体细节有认识,但须对财物来源的非法性有明确认知。
  3. 客体: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它破坏了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程序,阻碍了犯罪所得的追缴,从而影响了司法公正和效率。
  4. 客观方面:

    • 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体行为包括:
      • 窝藏:隐藏、保存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使司法机关无法获取。例如,将盗窃来的赃物藏在自己家中或秘密地点。
      • 转移: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以逃避侦查。例如,将赃款从一地汇往另一地,或改变赃物的存放地点。
      • 收购:以出卖为目的购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例如,低价购买盗窃来的手机、电脑等物品,再以高价卖出。
      • 代为销售:帮助犯罪分子卖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例如,为盗窃犯提供销售渠道,帮助其将赃物卖出。
      • 其他方法:如银行转账、投资经营、汇往境外等掩饰、隐瞒行为。这些行为旨在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看起来合法化,从而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

二、立案标准

  • 涉案赃物价值达到3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及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违法所得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
  • 一年内曾因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再犯的,也符合立案标准。

三、量刑标准

  1. 一般情节: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通常适用于涉案金额较小、情节较轻的情况。
  2. 情节严重:

    • 涉案赃物价值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及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适用于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情况,如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涉及重要设施、救济款物等。

四、法律后果与相关性分析

  1. 法律后果:

    • 本罪侵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一旦触犯,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除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外,还可能面临罚金等附加刑。
  2. 与其他犯罪的关系:

    • 犯罪团伙、集团在犯罪中分工负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以共犯论处。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参与犯罪团伙或集团,并负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那么他将与主犯一起承担刑事责任。
    •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例如,如果行为人不仅掩饰、隐瞒了犯罪所得,还实施了洗钱等犯罪行为,那么他将面临更重的刑罚。
    • 行为人与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按共犯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与犯罪分子事先有约定,事后帮助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那么他将与犯罪分子一起承担刑事责任。

五、实际案例与警示

  • 在实际案例中,被告人明知他人盗窃所得的手机,仍帮忙将这些手机藏在自己家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另一个案例中,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收款聚合码、个人实名银行卡等帮助转移赃款,最终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切勿为贪图小利或出于其他不当目的而触犯法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还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坚决抵制和打击此类犯罪行为。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或者有任何法律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释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