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得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李悦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永久性地剥夺其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这是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旨在防止犯罪分子继续利用政治权利危害社会。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具体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选举权: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将永久失去投票选择代表的资格。
    • 被选举权:公民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将永远无法被选为公职人员。
  2.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言论自由:通过语言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被剥夺后,犯罪分子不得发表可能危害国家、社会稳定或与法律政策相悖的言论。
    • 出版自由: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如报纸、期刊、图书等)表达见解。犯罪分子无法通过出版物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的见解。
    • 集会自由:为共同目的临时聚集于公共场所发表意见的自由。犯罪分子不能组织或参加集会。
    • 结社自由: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社会团体的自由。犯罪分子不能结成社团或参加社团活动。
    • 游行自由:在公共道路或场所列队行进表达愿望的自由。犯罪分子不得进行游行活动。
    • 示威自由:以集会、游行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支持的自由。犯罪分子不得进行示威活动。
  3.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 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不得担任这些机关的职务,无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4.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不得在国有性质的单位中担任领导角色,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人民团体中的领导或管理职务,以防止其利用职权再次犯罪或影响单位正常运行。

二、适用情形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通常作为对严重犯罪分子的附加刑使用,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 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实施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剥夺其政治权利是对他们最严厉的否定评价。
  2.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如间谍罪、叛国罪等,这些犯罪行为直接威胁到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3.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如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这些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宁和秩序。

三、起算与执行

  1. 起算时间: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2. 执行期间的变更:当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应相应减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此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减刑后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同样不享有政治权利。

四、注意事项

  1. 其他基本权利不受影响:“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的其他基本权利也被剥夺,如人身自由权(在服刑期满后)、财产权等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2. 民事权利和责任:这一刑罚的执行并不影响犯罪分子之前所获得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执行期满或得到赦免后,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将得到恢复,但在此之前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行使被剥夺的权利。

总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对严重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制裁措施,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还对其未来的社会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这一刑罚方法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国家安全,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严肃态度。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