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管理法自动续费规定-黄志国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合同纠纷

关于网络交易中自动续费的规定,核心结论如下:

  1. 自动续费需明确告知并取得用户同意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营者提供自动续费服务前,必须以显著方式(如加粗字体、弹窗提示等)告知用户续费规则、费用标准及取消方式,并取得用户明确同意(如勾选“同意自动续费”选项)。若未履行告知义务或未取得同意,用户有权主张退款并要求赔偿。

  2. 用户有权随时取消自动续费
    即使签订了自动续费协议,用户仍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随时通过原支付渠道(如支付宝、微信)或平台设置的取消入口终止续费。经营者不得设置不合理障碍(如要求用户线下办理、扣除违约金等),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3. 自动续费前需提前通知用户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经营者应在自动续费日期前至少5日以短信、邮件或站内信等方式通知用户,告知续费金额及取消方式。若未通知导致用户不知情扣费,用户可要求退还费用,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4. 默认勾选自动续费属违法行为
    若经营者将自动续费选项设置为默认勾选,或通过技术手段(如隐藏取消入口、强制捆绑销售)诱导用户开通,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和第九条(自主选择权),用户可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

实务建议:

  • 若您已开通自动续费服务,建议定期检查支付记录,避免因未及时取消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 若发现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设置取消障碍,可先与平台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向12315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权;
  • 签订自动续费协议时,务必仔细阅读条款,尤其是续费规则、取消方式及违约责任,避免陷入“套路续费”陷阱。

如有具体纠纷或需要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