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假释的情形-苏郑汝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不得假释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我将结合法律条款与具体情形为您详细解析:

  1. 累犯绝对禁止假释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累犯,即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法定期限内又犯新罪的罪犯,不得假释。
    • 解析:累犯因其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高,对社会构成较大威胁,故法律明确禁止假释。例如,张三因抢劫罪获刑5年,刑满后又因盗窃罪被判3年,即属累犯,无论其服刑表现如何,均不得假释。
  2. 特定暴力性犯罪重刑犯禁止假释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解析:这些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被明确排除在假释之外。即便这类犯罪分子服刑超过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且表现良好,也只能考虑减刑,而非假释。
  3. 终身监禁犯不得假释

    • 法律依据:终身监禁作为一种特殊刑罚措施,针对的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分子。
    • 解析:由于这类犯罪分子的罪行极其严重,故不得假释,以确保刑罚的严肃性和社会的长期安全稳定。
  4. 财产性判项不履行者禁止假释

    • 法律依据:对于有能力缴纳罚金而拒不缴纳、有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而拒不赔偿等有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效财产性判项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解析:这类犯罪分子的行为体现了对法律和社会的蔑视,也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样不得假释。不过,若罪犯具有积极履行意愿但因无履行能力或条件暂时无法履行,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确因非本人故意造成的不能履行等特殊原因,并经执行机关调查属实的,可以假释。
  5. 其他特殊情形不得假释

    • 犯罪人有能力而不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说明其认罪态度不好,缺乏悔罪表现,难以认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不能适用假释。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罪犯:以及其他在金融犯罪中系主犯、数罪并罚、累计金额特别巨大或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罪犯,以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职务犯罪罪犯,一般不适用假释。
    • 恶势力组织中被认定为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的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符合减刑条件的,应严格控制减刑幅度和频次,一般不得假释。

总结与建议:

假释制度的适用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对于上述不得假释的情形,司法机关应严格把关,确保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对于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假释的,也应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和处理,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假释相关的问题,或者对不得假释的情形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