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白曼莉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合同纠纷

补充协议在以下五种主要情形下可能无效,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形也需注意:

  1. 主体不合格: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例如,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独立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这是因为他们缺乏足够的判断能力来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且未获追认: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若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则协议无效。比如,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签订的大额交易补充协议。
  2. 意思表示不真实:

    • 欺诈与胁迫:若一方通过欺诈或胁迫手段使对方签订补充协议,如虚构事实或威胁对方,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该协议可被撤销或认定无效。例如,一方以泄露隐私为威胁,迫使对方签订不利的补充协议。
    • 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补充协议,或一方利用优势地位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的协议,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或认定无效。比如,因对合同条款理解错误而签订的补充协议,或一方利用对方急需资金而签订的不公平协议。
  3. 内容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序良俗: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补充协议的内容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涉及非法交易、侵犯他人权益等,则协议无效。例如,双方约定逃避税收的补充协议。
    • 违背公序良俗:若补充协议的内容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道德准则等,则协议无效。比如,约定进行非法活动的补充协议。
  4.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 如果补充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如通过补充协议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则该协议无效。
  5. 形式不合法或原合同状态异常:

    • 形式不合法: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订立补充协议,而未采用该形式的,如未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备案手续,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 原合同已终止或解除:如果原合同已经依法终止或解除,此时再签订的补充协议因缺乏基础合同的约束而可能无效。但需注意,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可以独立履行,且双方有明确约定,则可能被视为一个新的合同而具有效力。

法律建议:

  • 在签订补充协议前,务必确认协议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双方具备签订协议的资格。
  • 仔细审查协议内容,确保其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 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
  • 遵循法定形式要求,如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必要的备案手续。
  • 关注原合同的状态,避免在原合同已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下签订无效的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务必谨慎对待每一个环节,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