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公司不给做职业病离职体检”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岗前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确保他们在离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环境时,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如果您的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安排您进行离职体检,那么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公司未安排离职体检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进行调查,并督促公司履行其法定义务。
向当地工会反映:工会是劳动者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您可以向工会反映公司的不当行为,工会会协助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安排您进行离职体检,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法进行裁决,要求公司履行其法定义务,并可能对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劳动者在离岗前90日内已经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那么这次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但无论如何,公司都有义务确保您在离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
最后,我希望您能够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公司的违法行为而放弃自己的健康权益。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问题,都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