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行政纠纷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1. 行政处罚决定:

    • 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例如,商户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若认为罚款过重或处罚不当,即可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强制措施:

    •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满,有权申请复议。比如,公安机关在无充分证据下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税务机关未经法定程序查封企业财产,均可申请行政复议。
  3. 行政许可相关行为:

    • 对行政机关变更、中止、撤销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
    •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却未获得行政机关颁发的上述证书,或申请审批、登记未被处理,同样可申请复议。例如,卫生部门逾期未对卫生许可证申请作出决定,申请人可申请行政复议。
  4. 行政确权行为:

    • 对行政机关关于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如村间山林权属争议中,对政府确权决定不服者,可申请行政复议。
  5. 侵犯经营自主权:

    • 若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合法的经营自主权,如违法干预企业生产经营,可申请复议。例如,行政机关强制企业合并或分立,企业可通过行政复议维护权益。
  6. 农业承包合同变更或废止:

    • 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者认为行政机关擅自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权益,可申请复议。
  7.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 对于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可申请行政复议。
  8. 行政不作为:

    • 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而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可申请复议。
    • 申请行政机关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而未获,同样可申请复议。
  9.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也可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若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以下规定不合法,可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不含规章)。
  2.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含规章)。
  3.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三、不予受理的事项

  1. 行政处分或人事处理决定:

    •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应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提出申诉,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2. 民事纠纷处理:

    •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应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样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总结与建议:

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在申请行政复议时,需明确复议范围,确保所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可复议的范围。同时,对于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也需在申请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时一并提出。若对行政复议的范围或程序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