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区别-龚侃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劳动纠纷

新型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在法律上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与核心特征:

    • 新型劳动关系:通常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合同建立的长期、稳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强调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从属性,包括人格从属(如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经济从属(如劳动工具、材料由单位提供,按月领取工资)和组织从属(如纳入单位生产体系,接受考核管理)。
    • 承揽关系:则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由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以交付工作成果为核心,承揽人在工作中具有较大的独立性,自主决定工作方式,自负盈亏。
  2. 主体地位与关系:

    • 新型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与监督,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管理权。
    • 承揽关系:双方地位平等,定作人关注工作成果,不干涉承揽人的工作过程,承揽人具有独立性。
  3. 工作目的与报酬支付:

    • 新型劳动关系:目的在于提供劳务本身,报酬通常按时间、工作量计算,定期支付,且与劳动者的出勤、工作表现等挂钩。
    • 承揽关系:重点在于完成特定工作成果,报酬多在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或分阶段支付,且与工作成果的质量直接挂钩。若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
  4. 风险承担与责任划分:

    • 新型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若劳动者受损,用人单位通常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损害由劳动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此外,用人单位还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护等。
    • 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工作中造成的自身或第三人损害,一般由承揽人自行承担。定作人仅在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时承担责任。这意味着承揽人需要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风险。
  5. 合同形式与内容:

    • 新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详细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等也需遵循法定程序。
    • 承揽关系:承揽合同虽然也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但内容主要围绕工作成果、完成期限、报酬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进行约定。承揽合同的变更、解除等相对灵活,但需双方协商一致。

实际应用中的区分要点:

在实际操作中,区分新型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工作的独立性、报酬的支付方式、工作成果的重要性、风险承担的方式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等。例如,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成果的具体要求和验收标准,且承揽人具有独立的工作空间和自主权,则更可能构成承揽关系;反之,若劳动者需严格遵循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工作安排,且报酬与出勤、工作表现等挂钩,则更倾向于认定为新型劳动关系。

建议: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言,明确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至关重要。用人单位应避免将承揽关系误认为劳动关系,从而规避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以便在权益受损时及时寻求法律保护。若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