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管辖权的认定-宋红波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知识产权

侵犯著作权管辖权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和分析:

一、一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这一原则同样适用。

  1. 侵权行为地:

    • 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的,可以将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 举例:如果某网站未经授权上传了某作家的作品,那么该网站的服务器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实施地,而作家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2. 被告住所地:

    • 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
    • 举例:如果侵权行为是由某公司实施的,那么该公司的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地可以视为被告住所地。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特殊规定

对于涉及网络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权的确定更为复杂,但仍有明确的规定可循。

  1. 侵权行为地:

    • 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 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即原告住所地。这意味着,在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原告可以选择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 举例:如果某网络用户未经授权在某平台上分享了某音乐家的作品,那么该平台的服务器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实施地,而音乐家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所在地(即音乐家住所地)可以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2. 特殊情形下的管辖:

    • 如果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境外,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从而确定管辖法院。
    • 在某些情况下,如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其住所地也可能成为管辖法院之一。

三、级别管辖与指定管辖

  1. 级别管辖:

    • 通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涉外案件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级别管辖需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范围等因素综合判断。
  2. 指定管辖:

    • 当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若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若存在管辖权争议且协商不成,可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四、实际案例中的考量因素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在确定管辖权时还会考虑以下因素:

  1. 方便当事人诉讼:

    • 选择距离当事人较近或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法院。例如,如果原告和被告都位于同一城市,那么该城市的法院可能更便于双方参加诉讼。
  2. 便于法院审理和执行:

    • 选择对案件事实了解清楚、便于调查取证和执行的法院。例如,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某地区,且该地区法院对该类案件有丰富的审理经验,那么该地区法院可能更便于审理和执行案件。

总结与建议:

在侵犯著作权管辖权的认定中,关键在于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并考虑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特殊规定。同时,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如果你有任何关于知识产权、专利权领域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