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监察机关在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两类人可能会被留置:
一、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
涉案要件:被调查人必须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这些行为通常涉及公共利益,且情节较为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
证据要件:监察机关已经掌握被调查人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这意味着,虽然已有一定证据,但为了确保案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还需要对被调查人进行进一步的询问和调查。
法定情形:在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基础上,如果被调查人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监察机关可以依法将其留置:
二、涉嫌行贿犯罪或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除了上述被调查人外,对于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如果监察机关认为不将其留置将严重影响对违法犯罪事实的进一步调查,也有可能采取留置措施。这是因为,这些涉案人员可能掌握关键证据或信息,对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具有重要影响。
留置措施的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留置措施主要针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涉嫌行贿犯罪或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在采取留置措施时,监察机关必须依法行事,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