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编制原单位不放人怎么办-仓旦成才让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考上编制原单位不放人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人事争议和权益保护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是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来解决的。

  1. 协商阶段:

    • 您应当首先尝试与原单位进行协商,表达您希望解除人事关系并前往新单位工作的意愿。
    • 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明确说明您已经考上编制,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您的离职是合理且合法的。
    • 需要注意的是,《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并未对协商的时效做出限制,但建议您尽快与原单位进行协商,以免耽误您的入职进程。
  2. 调解阶段:

    •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主管部门(如教育局)申请调解。
    • 调解过程中,主管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协议。
    • 同样地,调解也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但建议您在协商无果后尽快申请调解。
  3. 仲裁阶段:

    • 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您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仲裁委员会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4. 诉讼阶段:

    • 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针对您提到的“原单位以没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由不协商”和“教育局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调解”的问题:

  • 原单位不能以没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由拒绝协商。协商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不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或通知。
  • 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尽快组织调解,但并没有明确的调解时效限制。不过,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建议您在申请调解后积极跟进,了解调解进展。

最后,关于“超过了60天还能找学校协商和教育局调解吗”的问题:

  • 虽然《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规定了仲裁的时效为60天,但这并不影响您继续与学校协商或向教育局申请调解。协商和调解是自愿的行为,不受时效限制。不过,如果超过了仲裁时效,您可能会失去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争议的机会。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与原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尽快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并在必要时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