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由分类有哪些-邝安杰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案由是行政诉讼案件分类和处理的重要依据,它对于案件的识别、归类以及后续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及相关司法实践,行政诉讼案由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作为类案件案由

定义:作为类案件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构成要素:

  • 行政管理范围:如公安、资源、城乡建设、工商、税务等。对于宽泛的管理领域,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例如将“公安行政管理”细化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
  •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允诺、行政征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

案由确定方法:通常以“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进行构造,例如“工商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许可”等。

二、不作为类案件案由

定义:不作为类案件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未依法履行或拒绝履行其职责,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构成要素:

  • 诉:表示原告的诉讼请求。
  • 行政主体名称:如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
  • 具体的行政职责:即行政机关未履行或拒绝履行的具体职责。

案由确定方法:以“诉+行政主体名称+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进行构造,例如“诉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法定职责”。

三、行政赔偿类案件案由

定义:行政赔偿类案件指的是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害人依法要求赔偿的争议。

案由确定方法:

  • 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加“及行政赔偿”,例如“工商行政处罚及行政赔偿”。
  • 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以“行政管理范围+行政赔偿”或“行政赔偿+损害行为类型”进行构造。例如,“税务行政赔偿”或“行政赔偿(违法使用警械)”。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1. 案由的适用范围和确定时间:

    • 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
    • 在审理阶段,如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应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
    • 法律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
  2. 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

    • 对于行政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难以界定、案由难以确定的情况,可以酌情确定案由,如使用“乡(镇)政府行政处理”等概括性表述。
    •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在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时,案由可通过概括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方式来确定。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案由的准确确定对于保障行政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准确、简洁地确定案由,以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