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表演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须以营利为目的:这是构成侵害表演权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行为人并非出于营利目的,而是出于个人欣赏、教学、科研等非营利性目的进行表演,通常不构成侵害表演权。
须在公共场所表演:侵害表演权的行为通常发生在公共场所,如剧场、舞厅、饭店、商场、超市、酒店、咖啡馆等地方。这些场所通常具有开放性,能够吸引公众聚集,因此成为侵害表演权的高发地。
所表演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构成侵害表演权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是,所表演的作品必须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这意味着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艺术价值,能够受到著作权法的认可和保护。
表演时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这是侵害表演权最直接的表现。如果行为人在表演前未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者虽然获得了授权但超出了授权的范围或期限,仍然进行表演,就构成了对表演权的侵害。
综上所述,侵害表演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营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表演、所表演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以及表演时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这些要件共同构成了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害表演权的标准。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满足这些要件,就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时,务必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以避免侵犯表演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