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继续交公积金合法吗-张增增律师|法行宝
2026-08-01 劳动纠纷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是否还能继续缴存公积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策的具体规定。

首先,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来看,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劳动工资的职工。而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即使退休人员被返聘回原岗位继续工作,他们与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从这一层面理解,退休返聘人员已不是单位的在职职工,按照规定不应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次,从地方政策的角度来看,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但根据我所了解到的信息,如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所发布的资料显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或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职工,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规定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是一致的。同时,该资料也明确指出,返聘已退休职工与职工延迟退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已领取退休金的职工不存在延迟退休的情况,单位应及时办理封存。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退休返聘人员继续缴存公积金是不合法的。因为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他们已不是单位的在职职工,按照规定不应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至于退休后如何处理公积金,一般来说,缴存人退休后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同时,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确保足额缴存。提取所需材料及办理渠道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