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收取标准-杨继泽律师|法行宝
2026-08-01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费的收取标准,这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以下是对民事诉讼费收取标准的详细归纳和解释:

一、案件受理费的交纳标准

  1. 财产案件:

    • 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来说,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直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非财产案件:

    •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人格权侵害案件(如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若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 若无争议金额或价额,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若有争议金额或价额,则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 劳动争议案件:

    • 每件交纳10元。
  5. 行政案件:

    •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6. 特殊类型案件:

    •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若异议不成立,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申请费的交纳标准

  1. 申请执行费:

    •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以此类推,直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2. 申请保全措施费:

    • 申请财产保全,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一定比例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 其他申请费用:

    • 依法申请支付令、公示催告、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等,需依照规定交纳相应的申请费。例如,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三、其他费用的交纳

  1.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费用:

    • 这些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2. 复制案件材料费用:

    •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四、诉讼费的减免与缓交

  1. 减免:

    • 符合一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如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等。
  2. 缓交:

    •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全面了解民事诉讼费的收取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