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违停告知单如何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处理方式
执法站窗口处理:
- 您可携带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前往当地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接受处理。
- 在执法站,您可以查看违法视频或照片,确认违法行为后,接受处理并领取处罚决定书。
- 请注意,处理前不会产生滞纳金,但您需在接受处理后十五日内缴纳罚款。若到期不缴纳,每日将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
线上处理:
- 若您已在“交管12123”APP完成注册并成功备案车辆及驾驶证,可通过该APP的“违法处理业务”-“违法处理”功能在线处理。
- 线上处理适用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即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积记分不满12分的情况。
- 对于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仅限处理无记分或者有记分且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
二、特定地区(如禅城区)的处理方式
自助办理:
- 在禅城区,您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或异地自助办理终端机进行自助处理。
- 自助办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可办理广东省内的小型汽车、摩托车在广东省内的交通违法,且罚款小于200元(含200元),扣分小于12分(不含12分)的单宗交通违法。
- 自助办理时,您需输入驾驶证号,并按照条例记分。罚款已缴纳的,无需另外办理扣分处理。
前台办理:
-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C区可以受理全国车辆在全国各地非现场(即电子监控设备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全国车辆在佛山市禅城区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 前台办理时,您需出示涉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原件、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 若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您还需出具相关资料备查,如劳动合同、单位核发的工作证等。
三、办理时限与滞纳金
- 收到被电子监控设备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记录(非现场处理)的告知后,请于30日内接受处理。
- 在现场被查处并收到强制措施凭证或违法处理通知书后,请于15日内到指定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 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开出(或收到交通违法通知)15天内不产生滞纳金。15天后仍未缴纳的,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四、办理程序与途径
- 依据《公安部105号令》第五十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 线下办理时,您可前往当地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或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C区禅城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等地点。
- 线上办理则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清晰、详细地了解违停告知单的处理方式。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