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吴建南律师|法行宝
2026-07-30 侵权纠纷

关于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这是一个涉及法律条文和具体应用的问题,我会为您详细解析。

首先,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在法律上更准确的表述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一罪行主要指的是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中故意进行掺杂、掺假,用假货冒充真货,以次品充当优品,或用不合格产品伪装成合格产品的行为。

接下来,我们重点来看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以下情形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1. 销售额达到标准:

    • 如果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超过了五万元,那么就达到了立案的标准。这里的销售金额指的是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2. 未销售但货值达到标准:

    • 即便伪劣产品尚未实际销售,但如果库存的伪劣产品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总价值达到了十五万元以上,同样会被立案追诉。这里的“货值金额”通常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则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来计算。
  3. 销售与未销售合计达到标准:

    • 还有一种情况是,已销售的伪劣产品金额虽不满五万元,但如果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超过了十五万元,也满足立案的条件。例如,已销售三万元的伪劣产品,同时仓库中还有价值六万元(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那么合计就达到了或超过了十五万元。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触犯其他相关罪名,如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这些罪名的立案标准各有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最后,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相关问题,我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