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工流产后的休假天数需分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法定医疗期(产假范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此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且产假期间工资需按原标准支付。
病假补充(特殊情形)
若流产导致并发症或需要额外休养,可凭医疗机构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天数根据实际病情确定,工资支付标准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通常为本人工资的60%-100%)。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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