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7条原文-李松涛律师|法行宝
2026-07-29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原文内容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详细解读如下:

  1. 适用情形:

    • 该条款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这里的“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指的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例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且不符合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等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等。
  2. 赔偿标准:

    • 根据该条款,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月工资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计算公式:

    • 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 2
    •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或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示例:假设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4年,月工资为6000元,且未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应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为4年 × 6000元/年 = 24000元,赔偿金为24000元 × 2 = 48000元。
  4. 法律后果:

    • 用人单位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将面临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若遭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等,以便在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避免因此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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