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有哪些权利-郑健律师|法行宝
2026-07-28 知识产权

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 人身权:

    •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是著作权人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它关系到作品能否被社会公众所接触和了解。例如,一位作家完成了一部小说,他有权决定是否将这部小说出版发行,让读者阅读。
    •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是著作权人确认其作者身份的重要标志,也是维护其名誉和荣誉的重要手段。比如,画家在完成一幅画作后,有权在画作上署上自己的名字,以表明这幅画的创作者是他。
    •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权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进行完善和改进的权利,它有助于保持作品的完整性和艺术性。例如,编剧在剧本完成后,可能根据导演或演员的建议对剧本进行修改,以更好地适应拍摄和表演的需要。
    •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是著作权人维护其作品声誉和形象的重要权利,任何对作品的歪曲或篡改都可能损害著作权人的名誉和荣誉。比如,有人未经允许对一幅名画进行涂改或添加元素,这就侵犯了画家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2. 财产权:

    •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复制权是著作权人实现其作品经济价值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使得作品能够被广泛传播和利用。例如,出版社将作家的作品印刷成书籍进行销售,就涉及到了复制权。
    •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权是著作权人控制作品流通的重要权利,它有助于著作权人获取经济收益并维护市场秩序。比如,音乐公司通过销售歌手的专辑来获取收益,就涉及到了发行权。
    •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出租权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进行出租利用的权利,它使得作品能够在特定时间内被他人使用并获取租金收益。例如,电影公司将其电影的拷贝出租给影院进行放映,就涉及到了出租权。
    •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展览权是著作权人展示其作品并获取社会认可的重要权利,它有助于提升著作权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比如,画家将其画作在美术馆进行展览,就涉及到了展览权。
    •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权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表演活动的重要权利,它使得作品能够通过表演形式被观众欣赏并获取经济收益。例如,剧院邀请歌手进行演唱会表演,就需要获得歌手的表演权授权。
    •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放映权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放映活动的重要权利,它使得作品能够在特定场所被观众观看并获取经济收益。比如,影院通过放映电影来获取票房收益,就涉及到了放映权。
    • 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广播权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广播活动的重要权利,它使得作品能够通过广播形式被广大听众或观众接收并获取经济收益。例如,电台播放歌手的歌曲就需要获得歌手的广播权授权。
    •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在网络上传播的重要权利,它使得作品能够通过网络平台被广大用户访问并获取经济收益。比如,视频网站将电影或电视剧上传到其平台上供用户观看,就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
    • 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摄制权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被摄制成视听作品的重要权利,它使得作品能够通过电影、电视剧等形式被更广泛地传播和利用。例如,制片人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就需要获得原小说的摄制权授权。
    •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权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被改编成其他形式作品的重要权利,它有助于保持作品的多样性和创新性。比如,编剧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就需要获得原小说的改编权授权。
    •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翻译权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被翻译成其他语言版本的重要权利,它使得作品能够跨越语言障碍被更广泛地传播和利用。例如,出版社将英文小说翻译成中文进行出版就需要获得原小说的翻译权授权。
    •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汇编权是著作权人控制其作品被汇编成其他作品的重要权利,它有助于保持作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比如,编辑将多篇散文汇编成一本散文集就需要获得各篇散文的汇编权授权。
    •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那些未被明确列举但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的作品利用方式和权利形态可能会不断出现,这个条款为著作权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护。

总结与建议:著作权是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全面保护体系。作为著作权人,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内容,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著作权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