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的支付令时应如何处理-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行政纠纷

收到法院的支付令后,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核实支付令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首先确认支付令是否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出,并核对送达文书中的案号、法院印章、债权人信息、债务金额及事实理由是否准确。若发现文书存在伪造、信息错误或程序违法(如未依法送达),可依法提出异议。

  2. 评估债务是否存在及金额是否准确

    • 若认可债务:需在支付令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与债权人协商达成还款计划。逾期未履行且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 若不认可债务:需在15日内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明确陈述反对理由(如债务已清偿、金额不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附相关证据。异议成立后,支付令失效,案件转入诉讼程序。
  3. 及时行使异议权,避免程序风险

    • 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异议无效。
    • 异议内容需针对实体权利义务(如债务不存在、金额错误),而非单纯陈述无偿还能力。
    • 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4. 考虑与债权人协商和解
    在异议期内,可主动联系债权人协商还款方案(如分期履行、减免部分利息),争取债权人撤回支付令申请。若达成和解,需要求法院出具书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5. 准备应对强制执行
    若支付令生效且未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此时需配合法院财产申报,并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如对执行标的权属有争议)或申请执行和解。

风险提示:支付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具有高效、低成本的特点,但债务人若忽视或错误处理,可能导致财产被强制执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清偿、异议或协商,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程序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