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材料有哪些-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行政纠纷

您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的材料相对较多且详细,以下是一份清晰的材料清单,供您参考:

一、保全申请书

这是申请财产保全的核心材料,需要详细载明以下事项: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 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即您为什么要申请保全,以及保全的具体内容;
  3. 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确保保全金额与诉讼请求金额相当;
  4. 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如房产的坐落、不动产权证号,车辆的车牌号,存款的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等;
  5. 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情况,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 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 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且这些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可靠的担保材料

担保是为了防止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常见的担保方式有:

  1. 现金担保:

    • 需提供不低于因申请错误可能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金额的现金作为担保;
    • 现金应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
  2. 实物担保(如房产):

    • 应提供与保全金额相应的房产,且房产价值应至少不低于需保全金额的50%;
    • 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担保房产价值的评估报告、登记机关一周内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等;
    • 若案外人以房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还需提交由案外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担保书。
  3. 信用担保:

    • 适用于社会公众普遍认知的特大型企业或有足够资产的金融机构;
    • 需提供由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连带保证担保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最近六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 还需提供担保人已经提供诉讼保全担保情况的书面申报、近五年内无严重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等。
  4. 责任保险担保:

    • 保险人可以以其与财产保全申请人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 需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且无拒不承担为财产保全申请人履行担保义务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等。

四、其他辅助材料

  1. 证明您和对方有纠纷的证据,如借条、合同、欠条等;
  2. 证明要保全的财产是对方的证据,如房产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
  3. 证明对方可能转移财产的证据(如果有的话),这有助于提高保全的成功率。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请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因材料不全或信息错误而影响保全申请的受理和实施。希望这份清单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