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导向行驶加闯红灯的处罚是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一般会处以罚款和扣分的双重处罚。具体来说:
不按导向行驶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若未按规定行驶,即属于“不按导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 处罚标准通常为罚款200元,并扣2分(具体扣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罚款金额普遍如此)。
闯红灯的处罚:
-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 处罚标准通常为罚款200元,并扣6分。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合并处罚:
- 当机动车驾驶人同时存在不按导向行驶和闯红灯两种违法行为时,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种违法行为分别进行裁决,然后合并执行。
- 合并执行时,罚款金额会相加,即罚款总额为不按导向行驶的罚款(200元)加上闯红灯的罚款(200元),共计400元。
- 扣分方面,同样会相加,即扣分总额为不按导向行驶的扣分(2分)加上闯红灯的扣分(6分),共计8分。但需注意,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或超过12分,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才会予以清除。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不按导向行驶后,并未继续闯红灯,而是及时纠正了行驶方向,那么可能只会受到不按导向行驶的处罚,而不会受到闯红灯的处罚。
- 反之,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时并未出现不按导向行驶的情况,那么也只会受到闯红灯的处罚。
建议:
-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和导向车道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 如果因不按导向行驶或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应及时处理并缴纳罚款,以免产生滞纳金或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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