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包括哪些-刘扬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劳动纠纷

十级伤残主要包括因工伤或人身损害导致的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学习能力及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的情形。具体来说,十级伤残的评定标准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与《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有所不同,但都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损伤。以下是对这两部法规中十级伤残评定标准的详细归纳:

一、《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的十级伤残情形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 精神障碍或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 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
    • 一侧部分面瘫,嗅觉功能完全丧失等。
  2. 头面部损伤

    • 面颅骨部分缺损或畸形,影响面容。
    • 一眼泪器损伤后遗溢泪,一眼眶骨折后遗眼球内陷2mm以上。
    • 牙齿缺失或折断7枚以上,牙槽骨部分缺损合并牙齿缺失或折断4枚以上。
  3. 颈部及胸部损伤

    • 颏颈粘连畸形松解术后,一侧喉返神经损伤影响功能。
    • 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
  4. 腹部损伤

    • 肝、脾或胰腺修补术后,胃、肠或胆道修补术后。
  5.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 膀胱修补术后,一侧输精管损伤难以修复。
  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 枢椎齿状突骨折影响功能,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粉碎性骨折。
    • 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7. 体表及其他损伤

    • 手部皮肤瘢痕形成或植皮术后,范围达一手掌面积50%。
    • 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

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的十级伤残情形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²。
    • 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 头面部损伤

    •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
    •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3. 颈部及胸部损伤

    • 肺修补术,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4. 腹部损伤

    •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胆囊切除。
  5.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

    • 子宫修补术后,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6. 四肢损伤

    • 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 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²以上),手背植皮面积>50cm²并有明显瘢痕。

实际应用与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十级伤残的评定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医学诊断、伤残情况对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等多个因素。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遭受了伤害,并怀疑可能构成十级伤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评估。同时,由于十级伤残的评定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且具体情形可能因个案而异,因此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务必提供完整的医疗记录和相关证据,以便专业机构进行准确评估。

此外,如果你需要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赔偿事宜,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作为专业律师,我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