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打劳动仲裁官司-肖湘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劳动纠纷

打劳动仲裁官司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准备阶段
  • 收集证据:这是打劳动仲裁官司的关键一步。证据可以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服、同事证言、与工作相关的邮件或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要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例如,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工资条就是证明工资数额和拖欠情况的重要证据;考勤记录可以证明你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
  • 确定诉求:明确自己在劳动仲裁中想要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诉求要具体、明确、合理,并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撰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 申请仲裁阶段
  • 提交申请: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受理审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1. 开庭审理阶段
  • 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 开庭准备: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 开庭审理:开庭时,仲裁员会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和仲裁庭组成人员,宣读仲裁庭纪律,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然后进入庭审调查阶段,由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被申请人进行答辩,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接着是庭审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最后是调解和裁决阶段,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1. 裁决执行阶段
  • 裁决结果: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执行裁决: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整个打劳动仲裁官司的过程中,要注意遵守仲裁程序的规定,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工作。如果你在打劳动仲裁官司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