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18岁以后的学费谁出-王昭坤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婚姻家庭

关于父母离异后,孩子18岁以后的学费由谁承担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孩子的具体情况以及父母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这一义务通常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除非他们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否则父母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支付学费。

在你提到的案例中,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并且正在接受的是高等教育(如大学),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通常不再需要支付其学费。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且成年子女应当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当然,如果父母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孩子大学期间的学费由某一方承担,那么这一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遵守。

另外,如果孩子在18岁之前选择就读私立高中等高昂学费的学校,并且这一选择是在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做出的,那么学费的承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学费的承担比例。

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并且正在上大学,那么除非父母双方有特别的约定,否则父母通常不再需要支付其学费。孩子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来解决大学期间的费用问题。同时,我也鼓励父母双方从亲情角度出发,给予孩子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助力孩子早日自立。

总之,父母离异后孩子18岁以后的学费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