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如何界定-李建材律师|法行宝
2026-07-18 刑事辩护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对于受贿罪的界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主体要件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

  1. 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
  2. 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公立学校的教师等。
  3.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

举例:某国有企业的采购部经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供应商的回扣,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就构成了受贿罪的主体。

二、客观方面

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具体包括:

  1. 索取财物:国家工作人员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无论是否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均构成受贿罪。
  2. 非法收受财物: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承诺、实施或实现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3. 经济往来中的受贿:在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

举例:某政府部门的官员,利用审批项目的职权,向申请企业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企业给予的财物,并承诺加快审批进度,就构成了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三、主观方面

受贿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举例:某公立医院的院长,明知收受药品供应商的财物是违法的,但为了个人私利,仍然收受,并承诺在药品采购中给予关照,就构成了受贿罪的主观方面。

四、客体要件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也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举例:受贿行为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偏离公正、公平的原则,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五、特殊情形与处理

  1. 斡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斡旋受贿。
  2. 数额与情节标准:受贿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是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受贿数额越大、情节越严重,刑罚也就越重。

六、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受贿罪的刑罚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以及没收财产等。

总结与建议:

受贿罪的界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主体、客观、主观和客体等要素。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准确判断和分析。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受贿罪的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