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通过后还能被异议吗-谭成喜律师|法行宝
2026-07-18 知识产权

商标注册通过后,仍然有可能面临被宣告无效的情况,这类似于被“异议”的后续程序,但法律上称为“无效宣告”。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商标无效宣告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若违反相关规定,商标局可依职权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同时,其他单位或个人也有权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这一过程被称为“无效宣告”程序。

二、商标无效宣告的情形

商标无效宣告的请求可基于以下两种理由提出:

  1. 绝对理由:
    • 违反《商标法》第十条(如使用国家名称、国旗等禁止性标志);
    • 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缺乏显著特征,如仅有商品通用名称、图形等);
    • 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的限制);
    • 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例如,将国旗图案作为商标注册,即使注册成功,也会因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而被宣告无效。

  1. 相对理由:
    • 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
    • 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禁止抢注特定关系人商标);
    • 违反《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地理标志保护);
    • 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与在先商标近似);
    • 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在先原则);
    • 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此情况下,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例如,甲公司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但未注册,乙公司抢先将该商标注册,甲公司可在五年内请求宣告乙公司商标无效;若乙公司恶意注册且甲公司商标为驰名商标,则甲公司不受五年限制。

三、无效宣告的后果

一旦商标被宣告无效,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这意味着:

  • 宣告无效前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决定不具有追溯力;
  • 已履行的商标转让或使用许可合同同样不受影响;
  • 但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

四、应对与建议

面对可能的无效宣告请求,商标持有者应:

  1. 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和法律规定:确保商标合规使用,避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2. 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和答辩:对于他人提出的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商标持有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准备答辩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证据收集,商标持有者在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应对策略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总结来说,商标注册通过后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商标持有者仍需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和法律规定,确保商标的合规使用,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商标权或其他法律领域的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