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法律规定-张霖杰律师|法行宝
2026-07-18 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是一个涉及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共风尚的严重犯罪,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法律规定及解析: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要件:故意,且通常具有营利目的。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开设赌场的行为,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 客体要件: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开设赌场行为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威胁。

  4. 客观要件:实施了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与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提供赌博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赌博等。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根据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以下情形通常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 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 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 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引发社会不稳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

四、共同犯罪与网络犯罪

  • 共同犯罪: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而提供帮助(如技术支持、资金结算)的,以共犯论处。
  • 网络犯罪: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组织赌博的,参照线下标准定罪量刑。网络赌博因其隐蔽性和传播性,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五、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 自首、立功表现;
  • 积极退赃或减少社会危害;
  • 从犯或受胁迫参与等。

六、法律风险提示

  • 参与即违法:无论线上线下,为他人赌博提供场地、工具或技术支持均可能入罪。
  • 网络非法外之地:利用互联网平台组织赌博,同样适用本罪名,且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 从重打击对象:跨境赌博、未成年人参与、国家工作人员涉赌等情形将从严惩处。

七、建议与总结

  • 个人:应远离赌博活动,不参与、不协助、不宣传赌博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 企业:应加强合规审查,避免开发或运营含赌博功能的软件,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 举报途径:发现赌博线索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开设赌场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会对个人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还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活动,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